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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 2024- 01- 03 11: 05浏览次数:

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双随机、一公开 ” 年度抽查计划


      根据《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 “双随机 、一公开 ”消 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 “双随机、一公开 ”消防监管抽查 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川消办[2019])3 号)和《成都市消防 救援支队关于印发《 “双随机、一公开 ”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一 、 “双随机 ”按照消防救援机构对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 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随机抽取检 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拍查机制; “一公开 ”按照消防救援 机构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信息内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二 、 “双随机 、一公开 ”消防监督抽查适用于对单位履行法定 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不适用于消 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的核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上级督办核查等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三 、 “双随机 、一公开 ”抽查类型分为日常抽查和专项抽查。 被抽查对象应根据抽查对象名录库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抽查对象按照均衡原则随机抽取确定、专项抽查对象名单按照建筑类别、场所性质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在一次抽查中,可以整合日常抽查和专项抽查,开展综合性抽查。

    四 、每年消防监督抽查日数 , 由每名执法人员的监督抽查日 数按照不低于扣除已经审批通过的休假、病假、公差后的实际工 作日数的 60%进行确定 。监督抽查对象总数由新都区消防救援大 队抽查人员名录库中每名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抽查日数*50%相加 得出 。每年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占比不得低于年度抽查单 位总数的 50% 。(计算公式:单位任务量=每名执法人员在岗工作日 *60%*50%;执法人员是指除审批领导和法制人员以外的所有执法 人员;在岗工作日是除在生成任务之前已经通过 “消防综合业务平台-人员外出 ”审批通过的总休假、公差等剩余工作日。)

    五 、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 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 个月 。对抽查中发现有消防违法行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场所) 或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应担实施重点抽查, 不受次数限制。

    六、全年的抽查结果通过成都消防救援微信号-消防服务-双随  机一公开中主动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每月自抽查任务生成  后 3 个工作日内公示被抽查对象名单、计划抽查时间、抽查人员,自抽查结果产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结果。



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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